销售方式
公司采用总代理、经销商制。总部位于福建省福安市,其职责为:在公司总部的领导下,规划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工作,发展、监督总代理,做好技术支持工作;总代理原则上在全国每个省会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的中心城市设立一家,其职责为:在公司总部的辅导下,组织本地区内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工作,发展下一级销售网络,规范销售行为;经销商设立在省会城市及其以下的地区,其职责为:销售产品、反馈信息,严格按照公司的销售制度执行。
公司对销售商的统一支持
1、公司对总代理和经销商进行相关的产品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结合总代理和经销商状况,提供专业的店铺规划、店面专修设计效果图。
2、在市场推广初期,公司可为销售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图文资料,宣传册等资料。
3、公司将协助加盟商制定不同时期,不同销售目的的广告促销活动。
4、公司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和不定期的市场诊断、调研,保证了各区域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5、公司颁发统一的地区总代理或特约经销商证书,并享受公司统一全国性广告支持。
6、对优秀销售商,公司年终有一定规模的奖金、返利。
7、对滞销产品(外观、质量不影响销售的),补足差价后,可调换公司所生产的其它畅销产品,降低了经销商经营风险。
8、根据市场拓展情况,协助总代理在当地组建推广联盟,定期召开年会,交流成功经验,实现共同发展。